1、建立化解矛盾纠纷“绿色通道”。在企事业单位和经济适用房小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方便就近调解;在区大调解中心设立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综合业务接待窗口,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2、完善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专业调解工作,进一步增强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能力,帮助群众解决重大利益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筹备建立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试行“点调制”。 筹备召开全区贯彻《人民调解法》动员会,制定并下发《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升大调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
4、制定专职调解员等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
5、组织一期司法所长培训班,开展星级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司法所人员定编定岗活动。
6、进一步贯彻中办5号文件精神,在主城区筹备建立一家安置帮教基地。
7、在继续开展“六五”普法调研的基础上,完成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8、全力做好地铁三号线拆迁工地普法宣传,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9、着手建设1-2个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参与“法援环省行”大型主题活动;组织“白下区妇女维权律师团”挂牌仪式;办理法援案件100件以上。
10、对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给社区服刑人员上法制教育课,进行集中教育。
11、对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12、实施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办公,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