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教育实效,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2月13日,区司法局与辖区内7个司法所所长分别签订了《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责任书》除明确了司法所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负首要责任的规定外,还明确了因职责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而发生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规定。此次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目的是为了提高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与内容,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通报力度,促进司法所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